文件同步解读
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发改于2017年12月28日发布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发改委关于印发丽水市区粮食安全专项省级切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于发布之日起执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本办法?
答: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7〕96号)精神,根据《丽水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丽政发〔2013〕166号)要求,特制订丽水市区粮食安全专项省级切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制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7〕96号)和《丽水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丽政发〔2013〕166号)的要求,规范了丽水市区粮食安全专项省级切块资金的支持对象和范围,企业申报扶持资金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部门审核兑付的流程以及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丽水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