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26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和专业能力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2月6日

   

附件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