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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财政局赴川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情况调研督查

发布日期: 2019-11-19 09: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丽水市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家、省、市2019年度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工作要求,11月12-16日,丽水市财政局由副局长魏叶华带队,组织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财政局相关人员,赴四川广元剑阁、巴中平昌等6个对口县(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情况调研督查。  

本次调研督查主要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调研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广元市剑阁县大房村脱贫产业融合园,昭化区龙泉·昭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中心昭化农特产品O2O展示区、昭化电商孵化园及食用菌产业园,巴中市通江县蓝莓产业扶贫增收项目,巴中市平昌县花椒产业基地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双创园等项目,查阅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拨付支付凭证及账册等资料,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并与对口协作县(区)财政局进行座谈交流。

在座谈会上,双方就进一步规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魏叶华指出,两地财政部门要以此次调研督查为契机,加强相互沟通,共同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工作,助力对口帮扶地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的县(市、区)财政局和受帮扶的县(区)财政局要建立常态化的资金管理协作机制,定期交流对接,规范使用帮扶资金。二是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的县(市、区)财政局要主动加强与四川对口协作县(区)的联系,指定专人,落实责任,跟踪进度,做好衔接,协同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资金数据录入工作,确保两地信息系统数据一致。三是受帮扶县(区)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管理监督主体责任,督促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帮扶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的乡镇,规范支出使用,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扶贫协作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