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 2019-11-28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11月26日,丽水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建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指出,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浙江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三步走”目标,并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了打好省域治理现代化“十招”,彰显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车俊书记的工作报告,站位高远、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现代财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省域、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会部署的每项措施都与财政息息相关。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财政担当,履行财政使命,以切实行动对标对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争当学习传达的标兵、贯彻落实的排头兵。 

  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学”字为先,学深学透全会精神。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把握其精神内涵。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解读活动,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阐述,深刻领会“六个坚持”的经验做法,深刻领会“省域治理现代化十招”的丰富内涵,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要对标对表,“干”字当头,落实落细财政任务。要对标全会的部署要求,根据“三大攻坚仗”、“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城中村改造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改革不停顿、发展不止步、工作不停步;要坚持和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健全民生保障制度体系,确保全市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持政府十方面实事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聚焦省域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各项目标任务精准发力,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要把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收支平衡,防范财政风险。 

  三、要统筹兼顾,“谋”字为要,精准精细推进工作。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分析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困难和挑战,提前谋划、深入思考、提出建议,为丽水市域治理现代化作出财政努力。要做好年终收官工作,对照年初各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盘点工作成效,扎扎实实做好年终收官工作;要认真谋划2020年工作思路,强化创先争优,突出精品意识,积极主动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努力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树立大格局大眼界,充分借鉴其他地市财政工作的先进理念、先进方式,紧密结合丽水实际,努力为丽水“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财政元素”、展现“财政智慧”、作出“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