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上报《丽水市2018年度财政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5 16: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上报《丽水市2018年度财政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现将《丽水市2018年度财政工作总结》上报,请审示。

 

 

 

丽水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2018年度财政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秉承“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坚持“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依法理财、保障民生、服务发展、高效廉洁,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主要财政指标呈现出“高增长、高质量”“双高”的良好态势:一是“高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达211.18亿元,增长17.0%,增幅排名全省第三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30亿元,达130.01亿元,增长15.1%,增幅排名全省第六位;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105.12亿元,增长18.1%,增幅排名全省第三位,其中市本级财政总收入54.38亿元,增长1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8亿元,增长15.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27.36亿元,增长18.6%。二是“高质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GDP之比为9.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市级为14.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9%,达到全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80%),其中市本级为79.1%,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61.6%,排名全省第四位,其中市本级为63.6%;全市构成财政总收入的税收总收入186.29亿元,增长19.0%,增幅排名全省第二位,增速超全省平均值5.7个百分点。

主要工作有:

(一)财政改革落地落实。一是全力做好机构改革。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以讲政治的高度、讲纪律的要求,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平稳有序推进财政地税分设工作。全市共划转620名公务员、10名事业人员、9名工勤人员、155名编外人员、78名退休干部至同级税务部门,其中市本级划转208名公务员,2名工勤人员、61名编外人员,2名退休干部。二是持续深化服务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上门服务至少一次”为抓手,以信息化为载体,梳理整合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零跑”或“最多跑一次”27项、限期办理事项10项,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被财政部微信公众号转发推广。适应营运公司市场化改革新形势,调整财务总监监管方式,从管公司转变为管项目,突出重点建设项目及公立医院等重点行业的监管服务。三是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修订《丽水市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将原36个专项资金整合为17个。做大、做精、做强“政采云”平台,“丽水制造精品馆”成为全省首个在“政采云”开放的“城市制造馆”,入驻网上超市供应商1183家,市本级已实现100%预算单位通过平台实施采购。完成“资产云”资产管理系统上线应用,推进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认真做好授权支付工作,市本级支付资金8.64亿元。扎实推进项目审核,节约市本级财政性资金2.8亿元。持续用好道交救助基金,市本级垫付抢救费用502万元,位居全省前列。

(二)依法理财规范有序。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市直部门预算草案全面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将基本建设预算、土地出让金预算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明确编报范围及流程,实现同步编制,同步上会。积极配合做好省财政厅税收立法调研工作,荣获2018年度全省税收立法调研工作先进单位。二是严格债务管理。认真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前完成2018年隐性债务化解计划任务43.8亿元。积极对接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整理并组织2个项目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申请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贷款3.51亿美元。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圆满通过“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完成微视频《传承》、动漫《国之宪法》以及文创作品《我与宪法故事——传承》,获得全省“我与宪法”微视频大赛优秀奖。做好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合同49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存量131件局内政策文件和20件市政府文件进行审查。

(三)保障民生务实有效。一是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多做“稳人心”的要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的原则,保重点、压一般,支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实施。全市财政民生支出341.3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9.0%,增长14.0%,其中市本级39.9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2.3%,增长32.1%。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持续加大科技投入,为科教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市科技支出9.32亿元,增长28.2%,全市教育支出68.93亿元,增长2.9%,加大高等教育扶持力度,兑现丽水学院发展资金3.7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二是大力支持社保事业,多做“暖人心”的美事。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支持推进社会救助机构能力建设。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建设发展靠政府、运行补偿靠服务”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心、放心、舒心。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6亿元,增长23.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52亿元,增长20.6%。三是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多做“得人心”的实事。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全市“农林水”支出59.8亿元,增长4.5%,其中市本级支出2.69亿元,增长26.0%,推动景宁东弄畲家和龙泉“耕读大观”等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其中景宁东弄畲家成为全省首家开园的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积极构建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莲都、青田等7县(市)全部签订补偿协议,获得省财政补助3500万元。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发放项目数和通过平台发放项目占比均位列全省第一。

(四)服务发展成效明显。一是保障重点工作。加大市本级“大花园”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全力做好棚改贷款申报,支付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资金81.31亿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服务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安排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22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管理费支出2.19亿元。围绕丽水机场“2018年国庆前开工建设”“2022年建成通航”的近远期目标,采取新筹资模式,优化审核流程,保障资金落实。二是助推企业发展。建立涉企政策梳理整合机制,将市级主要涉企扶持政策整合形成生态工业等9大类专项资金,全市共兑付企业扶持资金20.35亿元,增长47.58%,其中市本级6.54亿元,增长36.32%。认真贯彻落实减负降费政策,及时退付(库)涉企各类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1.4亿元。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门走访一次”、“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等系列活动,召开“精准服务 共享发展”恳谈会,走访企业界代表委员9人,市直重点企业19家,并与20家企业代表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解决办理问题21个,收集接纳意见建议38条。三是激活民间资本。持续推进PPP示范市建设,全市3个项目进入财政部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名单,数量占全省三分之一,位居全省首位。积极响应“凤凰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丽水生态产业基金的规范化管理和实质性运作,直接投资有邦新材料、繁盛超纤、浩腾科技等实体项目,组建绿谷信息、云和梯田社会化子基金及青田、龙泉、松阳、庆元等区域子基金,基金投资额已达4.9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68.15亿元。

(五)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出台《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党建业务双提升活动的通知》《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评选出“五型党支部”争创先进支部,获得“丽水市优秀党建品牌”荣誉称号。组织编制丽水市首个《丽水市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8-2022年),积极打通会计人才培养的发展通道,会计职称报考人数和通过人数创历史最高。二是打造清廉财政。制定《关于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六严禁 十不为”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言行。出台《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竞争性存放2.14亿元,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8亿元。出台《丽水市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建立财政内控执行自查反馈机制,完善内控年度考核,开展财政内控专项检查,确保内控制度落到实处。牵头完成省委巡视4项反馈意见29条措施的整改,积极配合完成市委巡察工作。三是营造财政文化。建设“且停停”图书室和丽水市财税陈列馆,并持续开展“书香财税、共享悦读”主题读书日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坚持做好工作发好声,全市调研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16篇,省级刊物发表42篇,并先后编发30余篇专报,获得2018年度省财政信息工作考核第一名,为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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