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丽水市财政局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了《丽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并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什么要制定本管理办法?
答: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根据《丽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丽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其他上位阶文件
该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为《预算法》、《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8〕99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85号)文件。
丽水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文件同步解读(定).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