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162号)、《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等规定。我局拟定了《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度)(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丽水市财政局总预算局,邮编:323000。
联系人:潘俊敏,联系电话:2669230。
附件:《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6日
《丽水市政府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112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