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和《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浙江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投资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市生态产业基金2020年第二批拟投资项目方案,现将拟投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9日。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反映意见和建议。(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丽水市财政局;邮编:323000。电话:2669186;电子邮箱:297035897@qq.com)
附件:市生态经济产业基金2020年第二批拟投资项目简介
附件
市生态经济产业基金2020年第二批拟投资项目
(丽水人才科技基金)情况简介
丽水人才科技基金项目(暂定名,实际以工商注册为准)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总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市生态经济产业基金出资2500万元。基金存续期限为5年,自基金注册成立之日开始算起,前3年为投资期,其次2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延长2年,如全部投资项目在存续期届满前均实现退出,基金可提前清算,基金由南京度量衡互联网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基金管理人。主要投资方向为已经申报国千、省千、绿谷精英等人才类政策支持的本地优质企业或投资后可落地到丽水市、青田县内的外地优质企业;经丽水市委、青田县委人才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可推荐的人才类企业;有潜力且能在投资后申报相关人才类政策支持的优质企业;经基金投委会同意投资的其他优质人才类企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丽水市、青田县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的优质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