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财政讲坛”

发布日期: 2020-12-21 14: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12月17日下午,丽水市财政局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财政讲坛,邀请浙江财经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财政税务学院研究员余丽生讲解财税体制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远明主持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参会。

余丽生老师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入手,以“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主题,结合浙江财政改革实际,从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地方财政改革的实践、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地方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对地方财政的建议等六个方面,并运用了大量的数据和案例,系统生动地上了一堂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课。余老师的讲课逻辑清晰、内容系统全面,理清了财税体制改革的脉络,指出了今后工作的路径。

易远明结合专题讲座内容,就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税体制研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要求,结合专题讲座的感悟和所得,深刻认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性,统筹考虑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进一步树立“财为政服务”的理念,更好发挥财政体制机制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是要加强财税体制研究。要增强前瞻性、系统性思维,科学分析财税领域的趋势性变化,加强对财税体制的研究。重点要立足丽水实际,找准丽水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进一步增强我市的可用财力。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财政体制业务的培训辅导,形成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的合力,进一步加快丽水发展的步伐。

三是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认真制定财政“十四五”规划,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民生事业的财力保障。要认真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编制质效;要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要完善市对两区的财政体制,激发地方发展活力。要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