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

发布日期: 2020-12-09 10: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制定了《2020年丽水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应用

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在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时,各单位必须使用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具体实施,以实现平台使用常态化。2020年底前,“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参加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常态化部门协作响应机制。组织随机抽查时,各单位要强化“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应用,推进执法任务“掌上办”、监管事项“掌上管”,实现现场的掌上执法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及时完善随机抽查“两库”

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前,应对照的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和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对象特点和监管需求,及时完善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对“两库”实行动态维护,确保全面、准确。

三、引入信用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应综合考虑风险等级、抽查对象的信用评价、信用等级、信用风险程度等状况。对有多次被投诉举报、失信行为、严重违法违规等记录情况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增加抽查比例与频次。对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大检查比例与频次,重点领域抽查不设上限,提升监管效能和精准度。


附件:2020年丽水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表



附件

2020年丽水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表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

方式

检查方式

抽查

时间

责任处局


抽查

大项

抽查子项


1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7-12月

监督局


2

对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

对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检查

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7-12月

监督局
会计处


3

财政专项检查

对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务支出、财政专项资金等的检查

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5-12月

监督局牵头,执行局及有关归口业务处室


4

财政票据检查

财政票据检查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7-12月

综合处


5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检查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7-12月

采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