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制定了《2020年丽水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应用
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在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时,各单位必须使用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具体实施,以实现平台使用常态化。2020年底前,“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参加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常态化部门协作响应机制。组织随机抽查时,各单位要强化“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应用,推进执法任务“掌上办”、监管事项“掌上管”,实现现场的掌上执法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及时完善随机抽查“两库”
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前,应对照的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和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对象特点和监管需求,及时完善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对“两库”实行动态维护,确保全面、准确。
三、引入信用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应综合考虑风险等级、抽查对象的信用评价、信用等级、信用风险程度等状况。对有多次被投诉举报、失信行为、严重违法违规等记录情况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增加抽查比例与频次。对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大检查比例与频次,重点领域抽查不设上限,提升监管效能和精准度。
附件:2020年丽水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