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财政工作简报第4期

发布日期: 2020-03-27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局在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龙泉市局在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丽水市局在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中 

  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在丽水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丽水市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发扬“严谨、坚守、创新、奉献”浙江财政职业精神谋在深处、干在实处,按照“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抓收支、集中财力办大事、先行先试推改革、多管齐下强队伍,进一步提升“财为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精准定位,服务保障绿色发展 

  稳妥有序抓好收支管理。积极有效抓收入,建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地方财税收入协调领导小组,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研判,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83亿元,增长7.6%,提前完成“十三五”收入目标任务。突出重点优支出,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500亿元,达526.5亿元,增长21.9%。全市民生类支出417.16亿元,增长22.2%。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支出117.89亿元,服务保障“生态产业提质”等市委市政府“六大工程”建设。 

  务实有效支持经济发展。“扶”字上聚力量,完善支持生态工业发展政策体系,制定企业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27项。全市兑付企业扶持资金20.13亿元。在“减”字上做文章,加强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宣传,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全市共落实新增减税降费38.47亿元,其中社保费降费9.2亿元,减税29.27亿元。在“引”字上下工夫,积极发挥丽水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的引导和辐射作用,设立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截至目前基金实际出资5.3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71.76亿元。 

  精细管理 大力推进财政改革 

  积极有为推进财政改革。全力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全面开展产业及惠民政策清理工作,归类梳理出卫健惠民、社保安民等专项15类。率先开展“政采云”农业(扶贫)馆试点工作,市本级和龙泉市被列入全省首批“政采云”农业(扶贫)馆试点并按时开馆,实现丽水全域贯通。全面扎实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市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全面贯通,实现系统运行环境的最优配置和运行数据的共享利用。扎实做好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全市域范围内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打通“最后一公里”,入选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典型十大案例。探索开展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开展财政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制机制研究,根据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探索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和横向生态补偿额度的体制机制。 

  扎实有力加强财政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市直预算绩效管理建议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浙江省深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财政资金“合法性浪费”绩效调研,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体系。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样本建设。有效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发挥财务总监等专业人才作用,整合检查力量,实行“一个口子对外”,破解财政监督人少事多困境,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增强财政监督实效性。 

  精湛技能,着力打造财政铁军 

  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开展“谋在深处、干在实处,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主题大讨论活动,提炼出“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工作要求,凝聚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按照“综合处室业务化”“业务处室专业化”“一线岗位年轻化”干部队伍建设思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定员定岗工作,全年干部轮岗交流38人。 

  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整改问题689项。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整改措施230项。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事项75项,精减合并15项,压缩材料30%,总体提速50%。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实地参观监狱、编写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清廉财政”建设。(丽水市局 办公室) 

    

  龙泉市局在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中 

  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2018年浙江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以来,龙泉市连续两年获得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龙泉市财政局以提高财政绩效管理为导向,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县级财政制度,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工作,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改革之路,实现了“小财政”的“大作为”。 

  一是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深度挖潜促绩效。“资金等项目”为“项目等资金”。2019年,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全面推行项目库制度,明确“凡是没有入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项目预算”,储备项目达3000余个,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实行“滚动管理”。化“线下跑项目”为“线上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项目申报全环节通过网上办理。同时,要求一个专项对应一个管理办法,细化专项资金政策和分配依据。化“零钱”为“整钱”。年初编排专项资金预算时,以上年省专资金下达情况为依据,重点将与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相同的省专项切块资金进行整合。2019年,整合和盘活财政资金5.66亿元。 

  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扎根基促绩效。堵住“后门”,消化存量。科学制定并实施《龙泉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做到“三个优先”。截至2019年末,龙泉市共化解隐性债务28.97亿元,占全部应化解隐性债务总额的66.61%。立好“闸门”,阻断暗道。严控债务增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执行“三不得立项”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预案和监督考核问责机制。开好“前门”,修好明渠。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2019年,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3亿元,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深化改革促绩效。预算编制有目标。在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中增设《项目绩效目标表》,制定预算绩效指标库,无绩效目标、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坚决不予纳入部门预算。2019年预算编制中,全市826个预算项目全面设立预算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在预算项目实施环节强化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同步“双监控”,每月进行全市预算执行进度排名通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偏。2019年,对全市58个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发现并要求13个部门及时落实整改问题。预算完成有评价。强化“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通过主管部门自评、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和复评等手段,对预算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2019年,对10个项目实施重点评价,抽取56个项目进行复评,对发现的问题函告主管部门予以整改。评价结果有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2019年,对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较差以下的74个项目预算予以核减,37个项目予以取消。2019年,通过统筹收回和整合并入部门预算,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达2.78亿元。(龙泉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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