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财政工作简报第6期

发布日期: 2020-04-21 09: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本  期  目  录

 

                   ▲市局打好财政组合拳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市局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人才服务

                   ▲缙云县局坚守“本位” 精准“补位”积极“抢位”

                   加快推进从防疫到发展的有序转换

                   ▲青田县局多措并举助力旅游消费提质升级

 

  

 

市局打好财政组合拳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推进帮扶政策兑现提速增效。提升站位,第一时间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财政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专班,建立“一策一图一清单”机制,坚持政策落实“清单制”和“周报制”管理,明确政策落实“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图”,推动政策落实情况一周双报和每周督查通报两项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市一盘棋”,有序推动各项财政帮扶政策落地见效。编制政策兑付指引,对每个政策条款逐一编制资金兑现流程图,优化资金兑现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会同市改革办共梳理31个疫情政策条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产业惠民政策兑现系统上线运行,加快资金兑现,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积极对接税务部门,配合做好减税降费相关工作,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等政策,推动各项财税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推进财政减支政策落实落地。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意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市本级全年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5%(比上级要求提高5个百分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8%(比上级要求提高3个百分点)。在全力保重点、保民生的同时,严格控制和压缩各类展会、论坛、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的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企业扶持等经费保障。截至目前,全市预计压减一般性支出4.3亿元,其中市本级1.2亿元。

三是推进财政服务持续优化。开展财政政策落实服务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分头走访各疫情防控重点部门单位,及时跟踪国家、省、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以“上门服务至少一次”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采用由局领导带队、处室负责人带队上门、普通干部上门、电话、钉钉联系等方式,确保所有市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实现服务全覆盖。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改进流程,加快采购办理。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业务方式的通知》,推出“非接触式”或预约办理财政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发布“财政政策(疫情防控)一‘码’通”,主动对各项财政政策进行汇总发布、宣传解读,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办理业务。(办公室 总预算局)

 

市局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人才服务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对入选“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创业人才企业,在创业项目资助、房租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政策资助期可延长3个月。在申请创业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资助时可先预拨付,疫情结束后再补充第三方评估等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在复工企业见习实习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660元生活补贴;到丽水市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20%。 
    二是保障人才待遇。加强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易发多发的劳动用工、订单违约等问题,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风险排查和法律服务。因疫情暂时无法回丽的高层次人才,鼓励企业通过保留薪资待遇、延长合同期限等方式留住人才,未上岗期间企业所付的薪资待遇,财政资金按照20%的比例给予企业资助。对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减免3个月房租。 

三是优化人才服务。依托微信群等即时通讯工具,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建立人才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发挥人才专员作用,开展惠企稳企政策宣传解读。用好人才政策网上兑现系统,简化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压缩政策兑现时间,实现所有人才政策网上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主动推送信息、企业或者个人网上直接申报、部门通过网上核查办理的目标,让政策“一站式、无障碍”直通人才和人才企业。(行政政法处 万俊)

 

缙云县局坚守“本位” 精准“补位”积极“抢位”加快推进从防疫到发展的有序转换

 

一是做好“三保”坚守“本位”。保工资,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工资以及养老金及时全额发放到位。同时,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开展一线工作人员补贴发放工作。保运转,编制年初预算时,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影响,严格按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1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5%、“三公”经费压减幅度不低于5%的压减原则,最大限度将可用财力调度到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领域。保民生,通过资金预拨的方式认真做好重点民生事项的资金需求保障,继续加快落实扶贫资金与项目,确保在建项目平稳推进,人民群众利益不受疫情影响。

二是统筹资金精准“补位”。积极调度资金实现“两保一增”:保障应急资金,第一时间拨付疫情防控资金800万元,并建立防控资金由卫健部门“统一调配、归口拨付、闭环管理”的资金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粮食、口罩等重要物资供应,拨付粮食加工经费11万元,动用粮食储备450吨,设立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口罩银行,预拨93万元,核定拨付口罩10万余个;增资转贷应急基金,向县转贷应急基金注资3000万元,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缓解企业周期性生产经营困难。

三是落实政策积极“抢位”。开辟财政扶持企业用工保障绿色通道,超过300家企业6630个外地员工获得包车、自行返缙员工车费补助170万元。紧抓“五减”政策落地生效,已减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86万元;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2166万元,惠及全县3800余家企业;全面实现全县352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产租金应减尽减,涉及租金559万元;引导县内金融资源向民营和小微企业倾斜;推出疫情创新信贷产品32个,减免、降低各类收费、利息合计1696万元。安排专人转岗负责疫情期间政策落实工作,建立缙云县疫情防控政策清单库,梳理汇编政策兑现流程图,共上门走访企业200余家,发放政策指引300余册。(缙云县局 胡峻华)

 

青田县局多措并举助力旅游消费提质升级

 

一是夯实旅游发展基础,帮扶旅游行业渡难关。出台《青田县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振兴旅游产业发展的举措》,县财政核定2020年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5445万元,其中设立疫后旅游行业重振专项经费,用于行业发展奖补、营销补助、人才培训等。加快旅游地接奖励资金兑付进度,落实税收、金融、房屋租金、用气、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拓展旅游企业奖补范围,在经备案审核的基础上给予展位布置、广告布置、交通、住宿等补助,补助标准为总费用(含交通、住宿)的60%,提振发展信心,扩大市场消费,实现平稳发展。

二是拓宽宣传营销渠道,线上线下结合做推广。鼓励旅游企业加大线上宣传投入,对企业自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青田旅游,年发布数和推送信息条数在500条以上的,予以1万元的补助;全力支持各类以旅游为主题的活动,根据不同规模和影响力,给予2-5万元的补助。借助短视频平台积极开展“我为青田文旅代言”暨全民短视频线上宣传活动,营造全域全员宣传青田的良好氛围,借助网络力量扩大青田旅游知名度。同时,开展百名旅行社老总来青踩线、千人高铁团游青田、万人游青田活动的“十百千万”等线下营销活动,资金投入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的青田全域旅游推广中心,与海外五个国家的5家旅行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高青田旅游的影响力。

三是健全旅游产业规划,深化产业融合促增长。整合国有文化旅游资源无偿支持旅游企业,推进旅游文创产品、非遗项目等资源联姻旅游企业,加快推进“五旅融合”发展, 串联体育运动、修学研学、休闲康养、民俗体验等特色元素,打造侨乡进口商品城“世界超市”,推动图书产业进民宿、餐厅、咖啡厅,授牌“坐忘阁”特色民宿成为青田图书馆分馆,发展“特斯堡”西餐厅成为“书香浙江”省图书馆分馆,为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培育旅游行业新消费点。注重旅游商品企业规模化经营,对营业面积200平米以上的旅游特色商品市场、商店,一次性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助,对年销售200万元以上的旅游商品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青田县局  王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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