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本级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丽财会〔2017〕70号)和《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会〔2018〕161号)精神,经考核组评定,潘卫、周爱标、雷春香、陈芳芳、周琦红、徐文武等6位同志被评为丽水市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优秀学员。
特此表彰。
丽水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3日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表彰丽水市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优秀学员的通知.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