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社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15 17: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其社保资金存放银行进行招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丽水市财政局社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浙大采招E2020200

4.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对丽水市财政局社保资金存放银行进行选择,计划总招标规模约6亿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存放期限为1年期定期存款;如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上浮比率确定存款利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同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在丽水市莲都区设有分支机构;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不受此限制,具体银行名单由市财政局统一向人民银行等部门获取后提供。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

5.4如中标竞标银行在丽水市莲都区成立未满三年的,需由其上级行对中标资金提供担保函,方具有本项目的存放资格;

5.5投标人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竞标银行与最终社保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址及需提交的资料:

7.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15日-07月22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2020年07月22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现场领取。

7.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经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不受此限制,具体银行名单由市财政局统一向人民银行等部门获取后提供。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竞标银行公章。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9.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0.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0年07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8-2669387                        传真:0578-213105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勇军、朱胜男 电话:0578-2121173(13695793309)、2172379  传真:0578-2121173

13.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丽水市财政局网

丽水市财政局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