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07 16: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局党组同意,现予以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必要时开展决策后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牵头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0年度丽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丽水市财政局

20207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财办〔2020〕109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