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

发布日期: 2021-01-18 14: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经过严格的复评,丽水市财政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底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丽水市财政局荣誉视为一种激励,当作一份责任,紧扣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的要求,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完善创建机制、丰富活动载体等形式,推动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有力促进了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财政队伍更加团结、务实、进取

文明是意识形态的名片,文明也是事业发展的目标。能够持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再次体现了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争创一流的良好精神风貌,彰显了市财政局以“财政作为”全面厉行“丽水之干”的决心!市财政局将以此次复审确认保留称号为新起点,秉持初心、奋勇前行、实干担当,在新的起点上为丽水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做出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