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3-17 17: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财政作为”全面厉行“丽水之干”,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在抗疫大战面前,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促进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6亿元,完成预算的95.7%,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2.9%;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457.05亿元,收入合计600.91亿元。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10亿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0.1%;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73.81亿元,支出合计600.91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7亿元,完成预算的95.9%,增长2.9%;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71.81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73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22.3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6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5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2.43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24万元、使用结转资金1.69亿元,收入合计110.28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增长7.8%;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27.82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9.7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0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97亿元,支出合计110.28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8.24亿元,完成预算的118.8%,增长27.0%;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32.05亿元,收入合计500.29亿元。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3.65亿元,完成预算的167.4%,增长56.2%;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16.64亿元,支出合计500.29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1.22亿元,完成预算的122.4%,增长30.1%;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41.85亿元,其中:省转移支付收入287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90亿元、使用结转资金4.67亿元,收入合计223.07亿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7.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增长30.0%;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35.36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7亿元、调出资金22.4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16亿元,支出合计223.07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8.6%;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465万元,收入合计3875万元。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49万元,完成预算的84.7%;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626万元,支出合计3875万元。

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3万元,完成预算的122.9%;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294万元,其中:使用结转资金294万元,收入合计1707万元。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607万元,其中:调出资金4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3万元,支出合计1707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7.09亿元,完成预算的98.2%;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1.42亿元,其中:使用结转资金11.42亿元,收入合计168.51亿元。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8.51亿元,完成预算的94.8%。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10亿元,完成预算的94.4%;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4.16亿元,其中:使用结转资金4.16亿元,收入合计32.26亿元。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26亿元,完成预算的97.7%。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74.07亿元,比上年增加148.00亿元。

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0.22亿元,比上年增加44.90亿元。

2.结构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73.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7.65亿元,专项债务305.35亿元。

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79.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70亿元,专项债务127.26亿元。

3.使用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48.0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4.93亿元,市政建设42.93亿元,教育、科学、医疗等社会事业43.82亿元,交通运输20.05亿元,农林水利建设14.10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5.90亿元,其他16.27亿元。

2020年,市本级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4.9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3.68亿元,市政建设12.05亿元,教育、科学、医疗等社会事业16.88亿元,交通运输7.85亿元,农林水利建设2.00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7500万元,其他1.69亿元。

4.偿还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6亿元。

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7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7亿元。

由于2020年省与市的财力结算还有一个过程,以上预算执行数及最后平衡结果待决算批复后再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2020年预算工作情况

(一)积极助力“两手硬、两战赢”。一是抗击疫情有力。切实做好政策、资金保障,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出差补助、伙食补助等保障政策,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创新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惠企政策直通车”“财政政策一‘码’通”“一策一图一清单”等做法,启动资金拨付应急机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抗疫应急等重点领域。2020年,全市财政部门拨付疫情防控资金5.1亿元。助力企业抗击疫情,加快复工复产,扎实做好政策兑现、企业帮扶、精准服务等工作。2020年,全市财政部门兑付企业扶持资金39.25亿元,同比增长95.6%。二是落实“两直”政策有序。第一时间建立“两直”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设立惠企利民“资金池”,切实做好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各项工作。2020年,全市争取中央直达资金37.96亿元,第一时间分配下达,支付进度100%,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域100%通过“小微通”系统资金兑付,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万余户,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组织收入有为。全力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加强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强化收入监测和分析,抓实抓细组织收入工作。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6亿元,增长2.9%,增幅位列全省第五。抢抓中央专项债券扩容重要机遇,加强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和争取。2020年,全市争取新增债券148亿元,增长46.5%。

(二)主动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一是落实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抢时间、补增量”的要求,统筹安排资金,有力保障丽水机场、衢丽铁路和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按照“资金整合、优化投向、重点扶持”的要求,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加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力度,助力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财政扶贫支出10.57亿元。加强“东西部扶贫”对口支援资金保障。2020年,全市援助东西部扶贫资金9560万元。三是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国家试点。通过积极争取,在省政府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中,建立对丽水试行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同时新增空气质量财政奖惩制度、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受益面。支持国家公园创建,努力争取国家公园省级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龙泉、庆元、景宁三县(市)创建国家公园。四是推进财政金融工作。设立总规模为60亿元的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与湖州、宁波、嘉兴组建山海协作主题基金。出台《丽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一体化建设方案》,在龙泉、缙云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一体化试点。

(三)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2020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3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一是保障“人尽其才”。把人才科技工作放在财政保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人才科技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和抗疫一线人员公租房租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助推“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二是保障“劳有所得”。加大就业扶持力度,落实以工代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高质量就业政策。2020年,全市落实促进就业补助资金1.44亿元,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2.56亿元。三是保障“学有所教”。深入实施教育提质行动,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政策。四是保障“老有所养”。出台《丽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55元/月提高至180元/月,6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五是保障“住有所居”。支持安居房、公租房项目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财政奖补、继续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效能。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全口径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首次全部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进一步节约公务支出,结合丽水实际在市本级部分单位开展差旅费双轨制报销试点。规范专项业务费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办法,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开展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试点,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对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监控。加强对重大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选取市直9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三是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强化信息系统整合,17个原为线下办理事项实现在机关内部协同办事平台“网上办”和浙政钉“掌上办”。积极推进丽水市产业及惠民政策兑现系统建设,落实工资统发、财务报销等7个“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推进“政采云”平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财政电子票据、“资产云”平台等迭代升级,提升财政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五)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应保尽保、应减尽减、应压尽压、可延尽延、该禁必禁”的压减原则,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0年,全市财政压减支出20.9亿元,压减资金统筹用于“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三是着力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全市已完成7家国有企业10%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任务;稳妥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做好资金统筹和保障。四是着力防范“三保”风险。加强“三保”支出管理,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采取收回结余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这一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基础不稳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过紧日子的意识还未牢固树立,部分政府项目绩效仍然不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发展新优势,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没有实现加快发展也是一种风险,没有追求实现加快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决心和胆略更是极端危险”的理念,按照“经济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实现必要适度的高速度增长”要求,紧紧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目标,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全面厉行“丽水之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财力保障,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力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56.10亿元,增长8.5%;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405.00亿元,收入合计561.10亿元。全市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40亿元,剔除新增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增长6.6%;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51.70亿元,支出合计561.10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1.74亿元,增长8.5%;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58.58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73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18.50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1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8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206万元、使用结转资金2.33亿元,收入合计100.32亿元。

2021年,市本级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0亿元,剔除新增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增长8.7%;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22.32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0.0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0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1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0万元,支出合计100.32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80.12亿元,增长3.2%;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35.63亿元,收入合计415.75亿元。全市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5.43亿元,剔除新增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增长11.0%;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20.32亿元,支出合计415.75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90.80亿元,增长5.3%;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6.00亿元,其中:省转移支付收入236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0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0.16亿元,收入合计206.80亿元。

2021年,市本级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9.59亿元,剔除新增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增长17.0%;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27.21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60亿元、调出资金19.8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1178016万元,支出合计206.80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5505万元,增长61.4%;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321万元,收入合计5826万元。全市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15万元,增长78.5%;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811万元,支出合计5826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020万元,增长184.5%;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83万元,其中:使用结转资金183万元,收入合计4203万元。

2021年,市本级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97万元,增长172.5%;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206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206万元,支出合计4203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3.76亿元,增长4.1%。全市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04亿元,增长9.4%,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7.72亿元,支出合计103.76亿元。从2021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由省级统收统支,地方不再编制预算。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从2021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由省级统收统支,地方不再编制预算。  

2.市本级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6.31亿元,增长9.8%。

2021年,市本级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86亿元,增长4.4%;加上转移性支出2.45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45亿元,支出合计16.31亿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六)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目前,省暂未下达丽水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省下达后,由财政部门依法编制调整预算(草案)并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2021年,全市存量政府债务到期28.59亿元,其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4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11亿元。

市本级存量政府债务到期13.72亿元,其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1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60亿元。

四、认真抓好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一)坚持协同高效,高质量组织财政收入。健全地方财税收入协调领导小组议事机制,强化财税业务协同,加强科学研判、税源预测分析,建立动态管理的收入预案,科学把握好收入力度和节奏,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坚持全市收入“一盘棋”,加强市县联动,强化收入市域统筹,实现收入的协调发展。强化税源意识,培育优质税源,做大产业扩大税源,大力支持高能级战略平台建设。助力实施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加快培育丽水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数字经济新生态,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打好财政收入、土地收入、债券收入组合拳,加强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项目主管部门联动,保持土地出让收入稳定增长,做好债券项目谋划、债券资金争取工作,进一步做大地方可用财力。

(二)坚持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凝聚过紧日子的共识和氛围。把加强预算管理作为过紧日子的重要抓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资产配置使用等方面做到厉行节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把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2021年,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0%;“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压减10%。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支持教育提质行动、建设健康丽水,完善以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救治体系、应急保障体系为主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持“双招双引”,推进浙西南科创中心、G60科创走廊建设。持续推进财政支农改革,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加快实施生态工业发展倍增行动,推动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推进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推动高标准创建百山祖国家公园。 

(三)坚持争先创优,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围绕“聚焦跨山统筹发展,推进市域一体化发展”要求,创新运用跨山统筹“金钥匙”,积极推动市县重大项目共商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财政项目资金跨区域跨部门统筹使用和地方性债务统筹,增强市域统筹能力。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调,统筹市县政府产业基金,设立高质量绿色发展科技人才产业基金,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加大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一体化建设。围绕“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要求,按照“责权利”相统一、财权和事权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建立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开发区(园区)平台整合提升财税收入分享体制。围绕“率先创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要求,建立瓯江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省级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建立健全市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财政奖补机制,积极研究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探索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四)坚持底线思维,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切实防范“三保”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落实好“定期报告+重点关注”“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防范社保基金运行风险,有序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多渠道筹措社保风险准备金,织密基金风险防控安全网,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养命钱。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国资营运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坚决守住不发生财政风险的底线,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财政环境。

2021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依然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高举“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展道路,始终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事状态,敢于担当、善于创新,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加快丽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开启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不懈奋斗

2021年预算债务公开.pdf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