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五期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13 16: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财政局、 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的通知》(财会〔2016〕20号)《丽水市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8-2022)》精神,为加快我市高端会计人才的培养,提升会计为丽水市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服务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丽水市第五期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本职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二)在丽水市范围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或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以会计人员登记信息为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近3年无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等行为。

(四)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工作8周年(时间截至2021年8月底)以上,并已取得会计(审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管理负责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近5年参加高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成绩获得全国“金榜”和全省“银榜”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免笔试(按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计算本人笔试成绩);已入选市委人才办“138”人才工程或相当层次培养的会计专业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可直接录取。

二、选拔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选拔”的原则,按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方式,通过审核、笔试、面试、公示后,发文公布。

(一)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18时。

(二)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制认证后,登录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网址:http://kjlj.czt.zj.gov.cn),下载并填写《丽水市第五期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选拔申请表》《丽水市第五期会计高端人才选拔个人业绩评分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佐证材料,于2021年8月31日18时前上传(电子表格也一并上传,以便汇总)至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说明详见该网站《会计领军(高端会计)人才申报操作手册》。

(三)资格审核:各县(市、区)申请人,提交各县(市、区)财政局审核;市本级申请人直接提交丽水市财政局会计处审核。

(四)平时业绩分(占20分)。市财政局将根据申请者上报的《丽水市第五期会计高端人才选拔个人业绩评分表》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分值。

(五)笔试(占40分):笔试由市财政局委托承办单位统一组织命题(按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命题)。考试范围以会计中级职称考试内容为主,结合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专业知识。形式为闭卷考试。

(六)面试(占40分):笔试结束后,承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进行批阅计分。结合平时的业绩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总人数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两类不低于录取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七)笔试、面试时间以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正式录取: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根据平时业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同时兼顾各地、各行业以及单位间的平衡,择优录取。考虑到会计高端人才的分布面,每个单位(包括集团企业或类似集团企业、关联企业)原则上最多录取不超过2人,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最多录取不超过3人。培养学员名单确定后,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时间5天)。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通知培养学员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选拔规模

40人左右(原则上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各20人)。

四、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3年(2021-2024年)。每年集中授课4次,其中1次安排在国家三大会计学院或国内知名高等院校进行,集中累计授课时间不少于60天。

五、承办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委托高校承办。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年在市财政局部门预算中安排;学员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或报销。

七、培养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以当代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与会计理论知识为核心,覆盖经济学、管理学、人文学、大数据等多学科的知识网络体系,重点完善学员的理论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通过系统培训和强化学习,使学员成为业务精通、善于管理的高素质、管理型的高端会计人才。

八、培养方式

实行集中培训、考察实践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

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学员讲堂、主题讨论等方式为主。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理念、拓展管理视野。

考察实践主要到经营管理好、社会知名度较高的企业进行现场教学和考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跟踪管理主要是在非集中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安排指导老师指导课题研究和网上辅导服务,引导学员持续学习,深化培训效果。

九、管理与考核

(一)实行学员管理信息化。培训承办单位负责建立学员档案,在管理系统中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考勤、课程考核、报告撰写、学绩评定等情况。

(二)实行学员管理动态化。培训承办单位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学员信息,加强培训承办单位、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相互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

(三)实行培训管理持续化。市财政局负责定期向培训承办单位了解学员学业完成、课题研究和能力提升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培训工作和学习课程的意见建议,了解学员的培训需求,加强与培训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四)建立学员考核评价机制

1.建立学员淘汰机制。建立量化考核机制,根据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指标为依据,对于无故缺课或不按规定向培训承办单位报送实践应用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课外作业,或累计事假超过10天(含)以上的学员,予以淘汰,劝其退学,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2.建立学员激励机制。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由市财政局、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联合颁发丽水市高端会计人才结业证书。根据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通过个人自评、培训承办单位测评和管理部门审定,按不超过学员总人数20%的比例确定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

(五)纳入丽水市会计高端(领军)人才库统一管理,加强后续培养和使用。

联系人:丽水市财政局会计处

何颖(1313办公室)

应奕淘(1312办公室)

咨询电话:2669553、2669267。


附件:1.丽水市第五期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

2.丽水市第五期会计高端人才选拔个人业绩评分表


丽水市财政局         中共丽水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审计局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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