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21年度财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1-12 09: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2021年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财政作为”全面厉行“丽水之干”,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了财政担当、体现了财政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端。全市财政总收入270.91亿元,增长1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97亿元,增长14%,增幅列全省第5位,其中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4.1%,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6.8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5.69亿元,增长3.5%。2021年每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均位居全省前五,实现了高质量前提下必要适度的高速度增长。

一、党建引领坚强有力

一是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局党组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家庭“五个一”和党史故事大家讲、主题党日比拼、全市财政系统朗诵比赛等系列具有红色“财”味的活动。开展“三为”实践,梳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实践活动清单26项。在建党百年之际,局机关党委被省委授予“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为全省财政系统唯一获评的基层党组织。二是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深化“三精三实三优”党建品牌,创新实施党支部“六好工程”,成立“财管家”“财助理”等9个党支部品牌。围绕“双招双引”、数字化改革等中心工作,成立8支党员突击队,梳理党建和财政业务融合清单20项,在党建引领中凝聚发展合力,实现党建业务双促进、共提升,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两连冠”工作集体三等功、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集体嘉奖等荣誉。三是创成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局党组专题例会,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梳理廉政风险点51项。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工作,我局荣获全市“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

二、争上支持成效突出

一是争取政策有新作为。密切关注跟踪政策动态,加强国家、省扶持政策及投资方向的研究,加大与财政部、省财政厅对接,最大程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浙西南革命老区正式纳入中央财政扶持政策范围,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渠道,促进浙西南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二是争取资金有新高度。争取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财政20亿元的补助资金支持,为我市历年来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最大金额。全力推进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获得省财政下达百山祖国家公园专项资金2亿元,有力支撑了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三是争取债券有新突破。抢抓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机遇,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62.01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市本级60.2亿元(比上年增长34.1%),新增债券额度再创新高。

三、数字赋能初显成果

一是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试点。认真落实数字化改革“1+5”建设要求,形成“1+2+4”丽水财政数字化改革总体框架。争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字财政综合应用门户、浙里报等3个省财政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并顺利推进,上线运行丽水市财政局综合办公平台FOA4.0。二是配合上线丽水“数字应用”。实现丽水市产业及惠民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与财政支付管理系统对接,完成与人大预算联网系统、人社人才码的接口开发。打造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全周期管理新模式,系统覆盖全市所有2757家事业单位,778家单位纳入工资统发,市本级152家全额拨款单位实现工资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三是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迭代升级。推进“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交易与监管电子化+可视化远程开评标”,市本级集中采购项目全面上线后,已完成21个项目,合计2.3亿元,有效规范采购行为。

四、财政助企扎实有为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全市减负降本减税56.15亿元,兑付涉企类财政扶持资金41.83亿元(市直兑付6.02亿元,涉及企业6564户),在产业扶持、小微培育、复工复产、数字经济、消费服务、粮食储备等多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全力推进“两直”资金支付工作,2021年全市直达资金总量67.18亿元,支付进度99.57%,列全省第二位。其中:中央直达资金46.19亿元,支付进度99.86%,列全省第三位,惠及企业数604户(次)、人员数463.03万人(次)。三是加快融担一体化进程。政府性融资担保一体化覆盖市区、龙泉、缙云、松阳、景宁等地,累计为630户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10.2亿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助力解决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四是加快产业基金运作。成功组建数字经济、乡村振兴、人才科技等主题基金,宁波—丽水山海协作产业基金(两山基金)协议投资3.2亿元,嘉兴—丽水山海协作产业基金(丽水山容海纳产业基金)协议投资1.2亿元。发挥基金招商作用,高质量产业基金投资4亿元,引入中欣晶圆项目落地丽水开发区,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0亿元。

五、服务发展聚焦重点

一是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挥财政支撑作用,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市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62.45亿元,全力保障衢丽铁路、丽水机场等重点领域工程资金需求,拨付城中村改造资金29.86亿元。推进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二是助力人才科技工作。坚持“抓人才就是抓发展、强科技就是强实力”的工作导向,2021年,全市人才科技支出16.22亿元,比上年增长22.11%,其中:市本级人才科技支出3.87亿元,比上年增长22.05%。助推“招才引智”重大决策实施,兑付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津补贴、安家补助、“绿谷精英”项目奖励资金5460万元。积极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创新“科创保”金融产品,设立1亿元的丽水才聚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我局在市委人才科技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工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全市农林水支出65.55亿元。争取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4个、资金2亿元。全市财政投入2亿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项目492个,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松阳县“幸福小港”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成功入选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

六、保障民生务实高效

一是助力疫情防控。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加大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设备升级和投入,积极保障方舱医院建设资金,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资金保障。2021年,全市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6.34亿元,其中市本级1.75亿元。二是助力教育提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4.58亿元,积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政策经费保障,幼儿园保育费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7500元,高校生均基准定额提高到1.25万元,助推建设丽水学院硕士学位点。三是助力社保安民。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最低生活保障从850元提到91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80元提到225元。积极统筹各类资金,助力打造具有丽水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模式。四是助力文体旅游。安排文旅融合专项资金3053万元,为“文明城市创建”“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等重点工作做好预算资金管理。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保障第五届丽水市运动会、百山祖国家公园环丽水全国自行车赛等大型本土特色赛事成功举办。

七、财政改革积极主动

一是助力开发区平台“二次创业”。提请出台开发区(园区)整合后的《丽水市本级开发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建立“统一征收、分区结算、开发单列、自求平衡”的财政体制。二是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进一步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部门本级运行和事业发展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三是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按现有管理方式、项目支出按“公益职能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新财政保障模式。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根据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计划,承担“完善重大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机制”的改革试点任务并取得实质性成果。

八、财政管理精准精细

一是把握收入节奏。加强收入预测分析,持续开展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密切关注收入动态,加强与税务、人行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络,落实地方财税收入协调机制议事规则,坚持收入总量和质量并举。二是压减项目支出。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硬化预算约束,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任务分工方案,全市财政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11.2%。三是规范公款存放。2021年,实施2期公款竞争性存放,合计金额27亿元。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线上招标,社保专户资金(大额存单)第二期招标首次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方式进行。四是加强项目审核。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决算的审核,招标控制价、结算备案的抽查,全年共审核177项,金额94.89亿元,节约财政性资金8.51亿元。

九、风险防控严守底线

一是政府债务管理升级。加强“闭环”管理,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低于警戒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持续开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出台《丽水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暂行管理办法》,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做好“三保”风险防范。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落实好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指导县(市、区)切实防范“三保”支出风险。三是保障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筹集和使用。加强社保基金动态监测,落实主管单位管理责任,加强社保收支结余变化情况监测和分析预警等,养老、医疗险种支付能力稳步提高。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整合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政府采购、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款存放等10方面内容,对1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126个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五是防范财政廉政风险。深化政府资金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开展样本推广“回头看”,加强对庆元县深化样本建设指导,在原来13个制度的基础上,新增3个,修订1个,废止3个。选择松阳县开展乡镇内控指引试点。

十、队伍建设提升能力

一是在育人用人上强效能。加强生成性学习,着力提高财政干部塑造变革能力。组织“财政讲坛”11期,邀请省委党校等单位的9名领导及专家授课,4位处室(单位)负责人及2位挂职干部上台交流。探索提升培训模式,与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照“综合处室业务化”“业务处室专业化”“一线岗位年轻化”的要求,有序推动干部轮岗交流。扎实做好届末考察及优秀年轻干部推荐等工作,局内提任副科干部2名,组织职级晋升12人。完善立体识人机制,出台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在依法理财上强效能。开展“迎七一”宪法宣誓、新提任科级干部宪法宣誓。积极助力我市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涉及财政的考核指标均为A。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制定《丽水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统筹谋划新发展阶段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在提升服务上强效能。持续升级财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体系,倾听、征集意见建议,作为制定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与部门协商沟通,充分表达财政意见,提前参与相关政策制定和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谋划。开展为预算单位“办实事、解难题、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月,走访一级预算部门(单位)87个,收集问题231个,现场解决问题19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