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录聘用制财务总监的公告》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决定聘用吴美红同志为丽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聘用制财务总监,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11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等方式于2022年2月11日17:00前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丽水市财政局人事处反映。
三、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反映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市财政局人事处:0578-2669007
附件:吴美红同志的基本情况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