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最美浙江人—最美会计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浙财会
〔2022〕54 号),分配丽水市参评名额为 2 名(含所辖县市
区)。为做好市级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市级单位、企业
推荐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级各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对照评选条件,择
优推荐人选。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机关及下属单位、管辖企
业的推荐人选,其中: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不超
过 2 名,其他市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含中央在丽单位)
不超过 1 名。
二、市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推荐单位对报送的推荐材料
进行审查,推荐相关要求和具体事项详见浙财会〔2022〕54
2
号文件(附后)。
三、推荐时间截止 2022 年 10 月 20 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丽水市财政局会计处朱进武,联系电话:2669267。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最美浙江人—最美会计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丽水市财政局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2022 年 10月13日
关于推荐“最美浙江人—最美会计人”人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