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最美浙江人—最美会计人”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7 17: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最美浙江人—最美会计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浙财会 〔2022〕54 号),分配丽水市参评名额为 2 名(含所辖县市 区)。为做好市级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市级单位、企业 推荐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级各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对照评选条件,择 优推荐人选。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机关及下属单位、管辖企 业的推荐人选,其中: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不超 过 2 名,其他市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含中央在丽单位) 不超过 1 名。

 二、市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推荐单位对报送的推荐材料 进行审查,推荐相关要求和具体事项详见浙财会〔2022〕54 2 号文件(附后)。

 三、推荐时间截止 2022 年 10 月 20 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丽水市财政局会计处朱进武,联系电话:2669267。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最美浙江人—最美会计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丽水市财政局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2022 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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