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会职业精神大讨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1 1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将财会监督纳入国家监督体系”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财会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领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政策的宣传普及,提升公民财会法治素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安排及开展“财会职业精神大讨论”征文活动部署,现就我市开展征文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征文面向全市财会从业人员及关心和支持财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文内容

结合财会工作特点,围绕财会职业精神实质进行讨论、创作。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对财会职业精神的认识和体会。也可以身边的真人真事为题材,讴歌诚信守信、恪守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还可以从财会发展的历史、改革的进程和工作的实践中,挖掘财会职业精神的核心价值、时代内涵和本质要求,形成对财会职业精神的思想性、理论性概括。

三、征文要求

坚持原创性,体现专业性,具有代表性,行文规范。按公文格式规范排版,体裁不限,全文字数控制在3500字以内。

四、征文时间

来稿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五、投稿方式

投稿人将文章发送至电子邮箱:371891993@qq.com。来稿请以“征文+丽水市+题目”的形式命名,文末请单独列一页注明个人简介,含姓名、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等。

六、联系方式

丽水市财政局会计处应奕淘,联系电话:0578-2669267。

七、征文评选

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征文稿件进行评比表彰,并择优向浙江省财政厅推荐参评,获得省财政厅评奖的征文将择优在《中国会计报》《浙江财税与会计》发表。获得市局表彰的文章,将择优在《丽水研究(财政与会计)》上发表。获得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表彰的财会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2022年继续教育。



丽水市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