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21 10: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为树立会计行业先进典型,凝聚行业奋进力量,日前,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拟在全国范围内评选100名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会计工作者,树立新时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勤奋敬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浙江省(不含宁波,下同)立刻启动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正火热进行中!


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


推荐范围

在浙江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会计事务管理的人员(含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以前年度已获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的,不参加本次推荐。)


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模范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的;

2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效果或在省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应用的;

3长期工作在会计岗位第一线或长期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在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4在保护国家和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5在会计理论研究、教书育人方面卓有建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为构建我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会计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办理注册会计师业务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努力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为行业改革与发展作出显著成绩的;

7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中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为提升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完善我国会计人员知识能力结构、推进我国会计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8除上述条件以外在会计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注意:

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得推荐。本人所在单位在最近3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也不得推荐。


推荐名额

财政部分配浙江省的推荐名额为4人,将在省级单位和各市财政局推荐的20名候选人中评审产生。

具体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杭州市4人,省级单位、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各2人,湖州市、衢州市、舟山市、丽水市各1人。


推荐程序

组织推荐>专家初评>调查考察>确定推荐人>推荐人选公示>上报推荐人选。

其中组织推荐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和各市财政局负责;专家初评、调查考察、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上报推荐人选等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负责。


推荐时间

每个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于7月22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各市财政局按分配名额于7月2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省财政厅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联系人:杨树圣,联系电话:0571-87058441,邮箱:121595460@qq.com。


填表说明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2022年)可到财政部会计司(工作通知栏)网站或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候选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由各市财政局或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并盖章。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