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8-04 08: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2022年丽水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及疫情防控组织工作安全有序,根据《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和考点安排

1.初级、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4-7日,四天,丽水考点安排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初级考试考生4164人,分6个批次,15个考场;高级考试考生92人,分1个批次,2个考场。每场考试安排1个备用考场 ,2个特殊(隔离)考场。

2.注册会计师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27-28日,两天,丽水考点安排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考生1163人,2714科次,考场15个。每场考试安排1个备用考场 ,2个特殊(隔离)考场。

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时间为9月3-5日,三天。丽水考点安排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考生2774人,7269科次,分3个批次,14个考场。每场考试安排1个备用考场 ,2个特殊(隔离)考场。

二、考前组织准备

(一)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丽水考区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陈志生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副组长: 廖俊锋 沃迩夫公司丽水考区负责人

(防疫副主考)

陈建清 市人社局专技处处长

刘克华 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

成员: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沃迩夫公司、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市卫健委(疾控中心)2人。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丽水考区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  陈志生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副组长:陈炯焱 ATA公司丽水考区督考(防疫副主考)

刘克华 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

成员: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ATA公司、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市卫健委(疾控中心)2人。

(二)人员配备及分工

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注册会计师考试除外)负责做好考务协调工作,根据考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丽水考区考点巡考工作,监督考务服务公司做好疫情防控。

市卫健委(疾控中心)安排2名工作人员,指导所在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疫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考务服务公司与考点单位根据双方协议及所承担考务工作量,合理安排机位、考务、监考、清洁消毒、后勤保安、医务等工作人员,确保满足考务及防疫工作需要,做好考试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考前防疫工作准备

(一)防疫用品配备

考务服务公司须配备必要充足的防疫设备和用品,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每个考场配备速干手消毒剂、纸巾、垃圾桶等。同时,应在考场附近厕所洗手设施中配备有足够数量的消毒洗手液、肥皂等,也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充足的干手纸。考前对所有考场及配套场地开展一次全面地预防性消毒。

(二)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考点启用前应对全部设施(包括考务办公室、考场、候考室、卫生间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行彻底的清洁、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完成后组织验收,考场验收通过后张贴标识并封存。

(三)考场防疫要求  

降低考点内人员密度,减少考生流动。普通考场考生座位尽量拉开间距,考生应全程戴口罩,加强通风。根据需要设定每个考点不少于2个的特殊(隔离)考场,室外张贴明显标识,原则上独立安排在其他教学楼内,适当远离其他考场。特殊(隔离)考场须通风良好,配备座位相互间隔2米以上,每间考场安排考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重点关注人员安排在不同的特殊(隔离)考场。

如天气状况允许,考场可采用自然通风,全程开门、开窗。已按防疫要求启用的空调系统可继续使用。无回风的空调系统启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和卫生评价合格,并确保通风来源清洁。有回风的空调系统启用前应更新或加装通风系统后以全新风系统投入运行,无法安装的须在回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并将风量和换气次数调至最大。

(四)人员排查

1. 健康申报。在考前21天开始提醒考生和考务人员提前申领考试所在地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主动减少外出、减少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所有考务人员考前21天须主动申报本人健康状况,包括旅居史、行程轨迹、健康码状态以及是否接种疫苗等。考生、考务工作人员须随时关注本人健康码、行程卡动态,如果相关信息有误,可提前进行申诉处理。

2. 考务工作人员排查管理。健康状况正常并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绿码者,方可参加考务工作。 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行程卡非绿码或带星号的、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考前21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者、考前28 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者、处于隔离管控期未满或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务工作。其他特殊情况需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研判后决定。应尽量选择已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作为考务工作者,考前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考生排查管理。

考前,通过考试管理大数据后台,对本考区考生进行健康筛查,对于健康码非绿码、处于隔离期、管控期、健康监测期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提醒。

(1)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试当天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非绿码;

②未携带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考前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④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⑤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⑥未完成健康管制措施,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

⑦考试当天处于封控区、管控区者;

⑧体温高于37.3℃且无法排除新冠肺炎风险的人员。

存在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特殊情况的,需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部门(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研判后确定。

(2)考生入场时需提供或查验以下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

②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③考前48小时内(以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报告须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

④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

⑤若考生的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请携带公安部门盖章的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户口本。

(3)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须打印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本人符合参加考试全部条件且同意全部内容后正楷签字,在进入考场时上交1份给监考人员。

(四)防控演练

考务服务公司应组织各考点开展考试疫情防控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时间节点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结合考点设置、考场分布实际情况设立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场所和考生通道等,切实提升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考试环节措施

(一)健康监测

1.入场环境部署。入场区域布置时需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生通道用警戒线布置,左右距离1米,前后间距1米,前后用不同颜色胶带在地面标记,通道分段设置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清洁消毒区,各区域视天气情况可做遮雨布置。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置凉棚,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

2.入场检测。考生、考务人员每次通过考点入口时,均须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检测体温,检测无异常、允许准入后,须在考点大门口处和考场入口处分别进行手部消毒。考生入场检测时间在开考前60分钟开始,考试工作人员入场检测在开考前90分钟进行。

考生进入体温检测区后,由工作人员持测温枪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下一区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应退出体温检测区,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应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进行专业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安排在特殊(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由救护车转移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3.其他情况。

(1)考生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体温正常,但在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应将考生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N95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域),须先经专业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断并决定该考生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如可继续,将考生转移至隔离(特殊)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并在考试结束后,检查该考生的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如经医务人员判断,该考生不能继续考试的,应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引导其去定点医院进行诊断,并排除防疫风险。

(2)开考90分钟,考生开始交卷退场后,防疫副主监考应组织考生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

(二)个体防护

1.科学佩戴口罩。考生须自行准备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严禁使用含呼吸阀的口罩),并从抵达考点入口起,全程佩戴口罩。

2.工作人员防护。一般考务人员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勤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体温监测人员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穿工作服,必要时穿戴医用防护口罩和眼罩、隔离衣,勤洗手或经常使用免洗手消毒液。临时隔离室工作人员、特殊(隔离)考场监考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N95口罩,必要时穿戴眼罩、隔离衣,勤洗手或经常使用免洗手消毒液。特殊(隔离)考场监考人员尽量在室外巡视。维修工、快递等临时人员进入考试区域应严格控制。

(三)清洁消毒

考务服务公司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保持考场环境卫生整洁,在每场考试结束后对考试相关区域和所有使用的场所至少消毒1次,特殊(隔离)考场在每场考试结束后须立即进行消毒。

1.考场消毒。对电脑、键盘等机器、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 250—500mg / 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特殊考场内考生使用过的机器需要专门消毒。

2.厕所消毒。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马桶、坐便、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

3.食堂和休息室消毒。如果考点为考生提供校内食堂就餐或相关休息场所的,应做好校内食堂和休息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由疾控等专业人员对现场布置和流程进行指导。尽量将本校学生与外来考生的就餐与休息在时间、空间上分开。

场所在消毒完毕1—2小时经彻底通风和擦拭后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应急准备

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突发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按以下程序处置:

1. 监考人员需立即报告考点;

2. 防疫副主考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离考生至留观室;

3. 防疫副主考组织考点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或伴有咳嗽、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

4. 视情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5. 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

6. 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处置情况,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相关情况同时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

7. 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试管理机构、考点、考务服务公司应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单元、锁定防控人员,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暂时限制所有可能与病例接触人员的活动,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对可能的污染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四、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考务工作实际,实时关注省、市疫情防控办相关文件通知,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要强化督查和过程督导,对在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样式)


2022年丽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