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关于拟推荐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1-10 16: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3〕43号)精神,经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主管部门推荐、评委评审,拟推荐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7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

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对编造事实借机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部门:丽水市财政局

联系处室:会计处

联系电话:0578-2999369、2669267

邮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邮编:323000

附件:拟推荐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丽水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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