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助力山区颐养创新发展守护幸福夕阳红

发布日期: 2023-11-22 09: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是全国唯一的地市级“中国长寿之乡”,也是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和全省山区养老创新试点市。近年来,丽水市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积极推进“浙丽长寿·山区颐养”专项行动,着力破解山区农村养老难题,促进城乡养老均衡发展。

一、政策导向,山区养老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修订《丽水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高龄补贴发放率100%;配合出台《丽水市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覆盖范围。配合出台《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力度,会同民政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给予民办养老机构发放每人每月120-3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制定《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提高运营补贴标准至10-30万元。

二、需求导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科学

坚持“让机构和服务跟着老人走”理念,在全省率先完成新一轮全市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在农村养老层面,全市投入财政资金2.63亿元,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全市保留运营的20家敬老院全部转型为区域护理型养老机构,达到国家养老机构二级标准,较好满足农村特困、失能、失智等刚需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在社区养老层面,统筹资金1.5亿元,全面推进养老设施从综合性养老机构向社区嵌入式小型护理机构转型,让老人在家门口享受便利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25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6个,村(社区)照料中心1725个,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镇街和村社”两级全覆盖。

三、人才导向,山区养老人才梯队更加健全

投入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资金825万元,支持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人才队伍。开展全市养老行业精英人才培训班,全市首期75名养老行业精英人才已结业,10名优秀学员被纳入丽水“绿谷英才”管理并享受同等人才待遇。依托综合性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各类养老培训基地,开展家庭照护者、山区养老管家和养老服务志愿者等非专业人员免费培训,发布实施《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引》,打造一支具有山区特色养老管家队伍。

四、创新导向,山区流动服务机制更加灵活

立足山区实际,以“流动助老”模式破解山区养老难题。创新餐饮服务,统筹利用中央厨房开展集中配送,全市投入设备改造资金440万元,配置88辆“流动爱心餐车”,覆盖116个乡镇1138个村社,按照“不漏一户”原则,每天为5000余名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人解决“吃饭难”问题。创新就医服务,全市落实资金1500万元,建立“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模式,针对偏远山区老年人“看病难”“用药难”等问题,丽水集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山区农村巡回医疗服务机制,目前已累计开展巡回送医送药服务1.4万次,服务惠及60多万人次。创新代购代销服务,开通227辆流动供销致富车,为1300余个偏远山区农村老年人和困难群众提供代购代销代办服务约39.25万件次、服务路程达504.7万公里,销售农产品2.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