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新时代“三字经” 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

发布日期: 2023-11-06 15: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近年来,丽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工作作为财政支持和保障的重点,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着力推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为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增光添彩。

念好“扶持经”,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坚持发挥专项资金效能,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落实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设立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以来安排专项资金2710万元,支持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阵地建设等,有效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和各族群众共同富裕进程。积极同民族宗教部门横向联动,争取中央、省级政策资金扶持,2020-2023年,全市累计获得上级民族专项资金1.09亿元。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实施族乡村振兴“双百村结对行动”,推动机关单位、宗教团体、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结对帮扶民族乡村,共落实帮扶资金5543万元。

念好“融合经”,夯实民族乡村振兴基础。支持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等事业融合发展,2020-2023年市财政局安排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我市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并对文化重点县、艺术助推乡村振兴项目给予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搭建民族文化+旅游融合平台,深化挖掘民族非遗文化,创成市级少数民族非遗传承基地21家,省级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30项。设立“民族教育券”制度,2020年以来安排387万元,为少数民族家庭子女提供就学补助。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提升民族乡村实用人才队伍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五年来支持举办市、县两级民族干部培训班23期,培训1140余人次。

念好“致富经”,拓宽民族乡村共富渠道。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借力特色产业走好共富路,通过特色产业小切口打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转化的新空间。6月27日,人民网首页点赞莲都区老竹畲族镇“莲鸭共生”生态富民。市财政局整合生态精品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20年以来共安排4.72亿元,用于产业扶持、美丽乡村、农旅融合等支出,对民族乡村的发展给予倾斜支持。深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五畲”培育工程,创成省级各民族共同富裕团结进步精品带2条、民族乡村振兴试点5个、民族乡村共同富裕点15个、省级“五畲”品牌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