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2-14 17: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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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活动,实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丽水市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水市作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数字化共建共享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负责建设政府采购远程异地开评标管理项目,现系统已成功上线运行。该系统运行后有助于破除山区小县当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数少、人情多、关系网复杂的困局和防范廉政风险。但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不同于传统现场评审,它是依托电子交易平台,通过远程协调、视频语音实时交互等技术,采用场地随机、点位随机模式抽取评审场地及专家,实现异地多点不见面评审,全程在线监督的电子评审活动。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活动,保障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丽水市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系统上线后,经过半年多的运行,通过归纳收集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研究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征求意见,并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与反馈单位充分沟通和修改后,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组织管理、技术与设施保障、组织评审、应急处置、监督和检查和附则七个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适用范围及相关概念。《办法》对远程异地评审、评审主场和副场等进行了定义。明确《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项目。

(二)明确各方主体职责分工。《办法》对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组织机构、评审专家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以强化监管和保障评审活动顺利进行。

(三)规范评审过程。明晰专家抽取、评审准备、评审意见分歧处理方式,细化了主场和副场服务保障内容、档案归档等流程,规范了意外故障应急处置流程,同时明确评审专家劳务费发放方式及标准。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丽水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先生

咨询电话:0578-266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