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试点构建的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在全省财政系统推广

发布日期: 2023-05-29 17: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5月25日,全省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现场推进会在丽水召开。该次会议由浙江省财政厅主办,丽水市财政局承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舜泽出席并致辞。财政部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刘建华作主旨演讲。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广兵,财政部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刘珂,省纪委省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邵峰,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徐首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傅智超出席会议。丽水市财政局在会上做典型发言并介绍试点推广经验。

在省财政厅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的倾力指导下,丽水市财政局积极试点构建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目前该体系评价指标由“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三个维度和满意度评价构成,共12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1项扣分指标,三个维度分数“343”的比例设置体现了贯彻落实“三不腐”保持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同时,依托省财政厅“财政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立清廉财政“驾驶舱”和“晾晒台”,实现“能力指数+清廉账单”的数字画像,以数字赋能清廉财政建设提质增效。

能力指数评价体系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突出“关键点”。一是关键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行为加重扣分;降低干部因长期在一个岗位导致的履职风险。二是关键事。重点关注资金资产管理等财政管理关键事项,同时关注财政行政复议等社会关注高的事项。三是关键环节。既贯穿于资金管理关键环节,也贯穿于干部管理关键环节。

突出“变革性”。一是实现单一评价到多维评价的转变。二是实现定性评价到定量评价的转变。三是实现静态评价到动态评价的转变。

突出“数字化”。一是指标数据客观抓取,83%的评价基础数据皆可以通过系统抓取等数字化手段获得。二是风险预警实时提醒,分析判别能力风险点,自动发送《风险提示函》和《督促整改函》。三是清廉账单动态生成,并通过“浙政钉”自动推送至评价对象单位主要负责人。

通过能力指数评价体系运用,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贯通了纪财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了拒腐防变能力。下一步,丽水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推进“三不腐”能力指数建设,努力为我市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