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24-11-14 09: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丽水奋力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丽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持续推进财税固本强基行动,加强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统筹;重塑支出管控新体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力化解风险;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以财政的“稳”“进”“立”助推经济稳进提质,以永做新时代“挺进师”的奋斗实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围绕以上要求,重点抓好八方面工作,实现八个“财政”: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打造“担当财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总的支出规模有所增加,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支撑。一是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市直政府投资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多渠道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全力保障瓯江山水工程、百山祖国家公园等重点项目。统筹财力,支持公路、水运、机场等综合交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争取丽水机场国家民航发展基金,确保丽水机场通航。二是服务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支持品质农业全产业链、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扶贫成果、红色乡村发展等。强化生态工业投入保障,研究完善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扶持政策,继续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持续加大文旅融合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文明城市创建经费保障机制,支持5A景区城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国际数码影像中心等项目建设。三是服务保障教育科技人才融合。进一步强化人才科技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争取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和省创新引领基金的支持。以吸引和服务高端人才创业创新为主要目标,做好科技类企业孵化。

(二)适度加力、服务发展,全力构建“有为财政”。打好财政补助、政府采购、产业基金、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组合拳,保持政策强度,释放积极信号。一是在助力“稳定增长”上展现作为。持续落实推进民营经济32条。组织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二是在助力“双招双引”上展现财政作为。积极争取央企、省金控公司、省国资等高层级基金平台支持,加快推进“4+1”专项基金设立,用好中信医疗、富浙富创等基金,同时加强与国资国企股权投资机构合作,立足大项目谋划基金招商工作,助力双招双引、重点产业培育和延链补链强链。三是在助力“护企惠企”上展现财政作为。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功能作用,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为核心,推行“双保”“总对总”为代表的批量担保业务。开展“双师行·微服务”行业党员助企服务和高层次人才企业财务顾问专项服务,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统筹、狠抓收入,全力拓展“质量财政”。积极应对财政收入进入结构转型期,迭代升级财税固本强基行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一是全力培育财源税源。大力实施“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推动产业基金招引优质财源,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保持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二是大力盘活存量资源。大力挖掘资源潜力,重点推进人民医院府前院区等资源盘活工作。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数字资产、特许经营权等。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市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机制,重点争取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等资金,进一步营造部门争上氛围。做好债券资金和特别国债等项目储备争取工作,多渠道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四)优化支出、节用裕民,全力做好“民生财政”。始终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扎实推进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围绕“幼有善育”,规范执行育儿补贴、孕期免费检查等政策,全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围绕“学有优教”,落实地方财政教育支出责任,统筹保障好教育支出,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围绕“劳有所得”,实施扩中家庭增收行动,完善就业帮扶政策,积极提升重点群体增收能力,做好对创业主体的奖补激励,不断激发重点人群创新创业活力。围绕“病有良医”,积极争取公立医院示范项目转移支持资金。围绕“老有康养”,健全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落实“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待遇,推动长期护理制度可持续发展,适时开展做好“浙丽保”提升完善、待遇扩面等工作。围绕“住有宜居”,继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弱有众扶”,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健全病贫防范长效机制,夯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与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

(五)改革创新、争创亮点,全力推进“变革财政”。强化生成性学习,激发创造性张力,坚定不移走好变革型财政组织道路。一是重塑支出管控新体系。贯彻实施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坚持总额控制、绩效导向、强化统筹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按照以“大保障”为基础,“大民生”“大科创”“大产业”“大三农”四大专项资金为支撑的“1+4”支出管控新体系。二是重塑优化财政新体制。坚持做大蛋糕、优化收入、厘清事权、强化激励的原则,对两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理顺市与区的关系,增强市级调控能力,发挥区级发展积极性,从根本上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持续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对接联系,动态关注省财政厅新一轮财政体制政策、“钱随人走”制度体系改革进展情况。三是重塑数字财政新机制。加强财政数字化改革与增值化改革相衔接,推进数字财政改革“收支运行智管”“浙里报”“浙里捐赠”“政府采购智管”等重点应用贯通,优化完善、迭代升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等应纳尽纳,“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流程等功能设置工作。

(六)强化监督、严防风险,全力实现“规范财政”。认真落实全省财政系统“财会监督加强年”部署要求,着力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透明化。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应用机制,着力做好检查“后半篇文章”。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执法管理,全面运用政采云平台预警监控系统,实施政府采购数据安全管理。认真研究PPP新机制,积极做好存量项目有序运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抽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二是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与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合作机制,构建多主体协同的预算绩效监督新模式。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三年一轮审”的原则,对局机关开展内审工作。三是严防财政风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守住库款安全底线。优化“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加大对莲都区、开发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守牢“三保”底线。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积极向上争取一揽子化债政策,稳妥处置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有效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管理,规范基金支出,落实好风险金筹资工作,重点关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运行情况,防范社保基金风险。

(七)厉行节俭、过紧日子,全力构建“精细财政”。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上下功夫,可以省的钱都省下来,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乱花。一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党政机关部门单位过紧日子定期评估机制,构建以收支运行、执行结转、绩效监督等指标体系为核心的预算审核机制和评价体系,实现能增能减、有保有压。建立常态化预算指标清理收回机制,对执行率严重偏低的项目,予以核减指标、收回财政统筹。认真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实现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全公开。二是持续压减各项经费。强化“零基预算”的理念、方法,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培训费和展会活动,加强委托业务费、专班等经费管理。大幅度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大力推进市场化方式办会模式。三是严控项目支出标准。研究完善项目支出标准,把不切实际的一些标准降下来。把牢新项目入口关,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加强地方可用财力评估。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和转移支付资金统筹。

(八)党建统领、注魂赋能,全力构建“勤廉财政”。凝心聚力抓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财政干部队伍。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学思想”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线,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清廉丽水”建设的目标要求,根据局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深化清廉财政单元建设,迭代优化“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加强和推进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干部培养。系统重塑干部“招培选育”工作体系,做好干部立体画像、立体培养,持续提高财政干部的变革能力。加强干部队伍系统分析,统筹用好编制和职数,精准推进干部轮岗,推动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出台“挂派抽借”干部管理工作方面的制度,继续通过上挂下派、选派参与巡察、财政监督检查等形式,统筹安排年轻干部承接急难险重任务,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建设财政文化。发挥机关群团组织联系干部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青年岗位能手”创先争优工作。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优化财政法治服务实践,推动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和全生命周期管理,防范财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