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立足“婚”“生”“养”“教” 助力青春之城年轻化发展

发布日期: 2024-11-28 09: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上虞区财政局紧扣“善育为民、万家减负”主题,聚焦“婚、生、养、教”四个环节,保障优化生育政策落地,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为青春之城建设做好青年婚恋养育保障。2024年上虞区安排优化生育政策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补助项目资金2305万元,同比增长97.6%。

一是情暖新“婚”有福利。2024年安排91万元支持5A级婚姻登记中心运营,为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等“一条龙”服务,促进婚姻管理服务提质升级。安排120万元对在该区登记结婚的夫妇给予价值1000元的礼包,用于消费、住宿和餐饮等日常生活开支。今年累计为2031对新人发放礼包203万元,通过消费兑现补助资金49万元。

二是护佑新“生”有支持。对生育二孩、三孩孕妇分别发放500元和1000元的孕期检查补助;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生育二孩的给予50%、生育三孩的给予100%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今年以来已累计兑现59万元,惠及165人次,有效降低生育成本。

三是“养”育幼儿有保障。财政今年以来累计兑现520万元扶持幼儿养育。在孩子0—3岁期间,每月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300元、500元消费券;在孩子0—3岁期间,参照上年度该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落实房票、租房补助、提高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三孩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组合型政策。

四是优“教”成长有良方。投入3900万元用于青少年综合活动中心前江基地建设,目前已正式启用,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2024年安排1695万元支持普惠性婴幼儿教护服务供给,对经备案的托幼机构进行建设和运行经费补助,对幼儿园托育部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实际改造费用进行一次性补助,目前全区拥有托育机构(驿站)96家,累计建设备案托位3600个,每千人拥有托位数达到4.4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