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162号)精神和《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等规定,我局拟定《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丽水市财政局总预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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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征求意见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