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1 | 修订《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 丽水市财政局(企业处) | / |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等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7月 |
专家论证 | / |
风险评估 | / |
合法性审查 | 2024年8月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9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