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局“外连+内育”助力明笋产业发展打造山区共富新引擎

发布日期: 2024-07-16 17: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一是盘活闲置资源,推进示范建设。统筹安排财政资金500万元,结合全县19个乡镇(街道)毛竹林分布特点和农村闲置土地、废弃厂房、设施用地情况,推进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明笋制作点及烘干等设施建设。分三年在竹林资源区规划布局培育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约10000亩、明笋制作点50个,到2026年实现春笋加工能力2.5万吨以上。建设黄田明笋仓储烘干中心和张村明笋产业供销“共富工坊”项目,并将其纳入浙江省供销社赋能强基示范样板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在竹林道建设上已累计投入上亿元扶持资金,建成2573公里的林道网络,覆盖全县30万亩竹林,密度达到0.6公里/100亩,助力明笋“下山进城”。

二是创新推广模式,加强财政配套。安排财政资金700万元,开发制作“流动供销保鲜仓”及推动明笋等农产品烘干储存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2024年,推动庆元及浙闽边际明笋加工点31个,其中庆元县境内明笋加工点15处保鲜仓60个、县外市内明笋加工点13处保鲜仓23个、市外明笋加工点4处保鲜仓21个。谋划建设年烘干开仓笋能力300万斤以上的仓储烘干中心,提供明笋等农产品烘干储存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设立流动供销致富车笋产业服务专线,实施流动供销送技术送服务,确保在明笋生产季前完成流动保鲜仓运送、安装和使用指导。

三是多措并举发力,带动农户共富。实行“保底+分成”,县财政安排50万元,由县供销社牵头组织明笋制作的农户、主体成立专业合作社,对明笋加工点制作的开仓笋实行“保底收购+合作分成”,2024年预计可带动农户增收2500多万元。推进“外连+内育”,与浙江耕盛堂农业公司等龙头企业建立笋产业供销战略合作。积极推进笋精深加工,申报注册“元自菇乡”“菇乡笋”等商标,通过委托生产、作坊生产等模式,探索明笋产品开发和营销推广。鼓励“自愿+奖励”,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资金,根据“一户一办法”要求,重点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包括明笋产业在内的“茶、菌、果、蔬、竹、畜、禽”等特色种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