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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2-24 13:30:49

 

丽财办〔2006〕33号

各处室(局、分局),下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对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局 长 何赤峰 主持全面工作。兼管财政预算和地税经费管理工作。

  副局长 崔 军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征管、政策法规工作。分管计财处、征管处、法规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

联系信息中心、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地税窗口。

副局长 孙天宇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财务、基建、文秘、信息、保密、安全保卫,行事财务、财政监督、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分管办公室、行事处、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处。

  纪检组长 李 嫔 受局长委托分管人事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机关党建、计划生育、信访、群团、老干部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分管人教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联系培训中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副局长 刘小平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经济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企业财务、政府采购工作。分管经建处、国资企业处、政府采购办(控办)。

联系国资办、国资公司、财务开发公司、工程预决算评审中心、财务总监管理中心、清产核资办。

副局长 魏叶华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社会保障、会计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管理工作。分管社保处、会管处、国库处。

  联系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中心。

副局长 叶如华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税收政策、规费征管、税务稽查工作。分管税政(涉外)处、规费处、稽查局。

副局长 陈建全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业财务、农业税收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分管农业处(农综办)、农税处、综合处。

联系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

 

                                  丽水市财政局(章)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章)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财政局、地税局,莲都区财政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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