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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200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2-08 11:16:00

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0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618日在丽水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丽水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 200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以书面形式提请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努力增收节支,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了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收支基本平衡,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全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000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7.8%,比上年增长18.5%。按经常性收入口径计算,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6.3%。全市财政总收入348066万元,比上年增长19.7%

2005年,全市财政总支出459142万元,比上年增长18.7%。剔除省专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支出,全市财政支出3591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5.5%, 比上年增长11.8 %。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市财政总支出比上年增长7.3%。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两保两挂财政政策测算,全市地方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市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608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6.5%,比上年增长16.5%。按经常性收入口径计算,市级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7.3%。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收入45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比上年增长20.0 %;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7157万元,完成预算的92.8%,比上年下降4.4 %;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6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比上年增长19.0%;专项收入1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21.4%,比上年增长31.8%。市级财政总收入974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5%

2005年,市级财政总支出116387万元,比上年增长9.1%。剔除省专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支出,市级财政支出960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3%,比上年增长5.7%。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企业挖潜改造支出1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 %;支农支出6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比上年增长14.5%;教育支出19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长4.9%,若包含上年结转,教育支出为22968万元,比上年增长14.5%;科技支出35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1.0%,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长10.2%,占科技支出的61.3%;医疗卫生支出5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比上年增长6.0%;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6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20.3%,比上年增长29.1%;公检法司支出11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1%,比上年增长10.7%;行政管理费支出21521万元,完成预算的120.7%,比上年增长13.3%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两保两挂”财政政策测算,以及通过调入部分其他资金,市级地方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上述预算执行数,在决算正式编制汇总后,会有变化。届时,我们将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过去的一年,我们按照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报告决议精神,狠抓增收节支,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政府财力结构。坚持既向经济发展要税收,又向税收征管质量要税收的征管理念,在抓好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对城建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各小税种的征管,在全市范围开征建筑用石资源税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持了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有效促进了税收收入结构的优化。2005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58139万元,比上年增长23.2%,其中市级  34497万元,比上年增长16.4%;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159104万元,比上年增长17.8%,同口径增长21.4%,其中市级49304万元,比上年增长15.1%,同口径增长19.6%,市级组织城建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7个小税种收入为8177万元,比上年增长38.7 %,小税种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同时,我市地税部门还积极探索社保费“五费合征”的征缴模式,除市级于200541日顺利实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保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外,龙泉、遂昌、云和、景宁4个县(市)已实现五项社保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加大了社保费的征管力度,2005年,全市地税部门共征缴社保费收入69265万元,比上年增长22.7 %;其中市级23590万元,比上年增长25.2%

(二)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财政税收体制、政策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在维持现行市对区“核定收入、差额补助、超收分成、两保两挂”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范围等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有效调动市、区两级的理财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扶持市直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积极支持工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的发展,2005年,市直共兑现工业发展扶持资金1787万元、旅游业和商贸流通业扶持资金499万元。积极落实“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政策等,2005年,全市共落实税收政策减免62749万元,其中:国税部门41135万元,地税部门21147万元,农业税收467万元;市级共落实税收政策减免24246万元,其中:国税部门7258万元,地税部门16768万元,农业税收220万元。全市办理出口退(免)税35204万元,其中市级5948万元。此外,市级还筹措138100万元财政性建设资金,加大对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平安丽水”建设。按照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保障“平安丽水”建设、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事业支出需求,2005年,市级财政支出中农、科、教、文、卫等事业发展支出比重达47.0%,比2004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一般经济建设支出比重为6.6%,比2004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丽水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措施,加大对改善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财政投入力度。2005年,市级财政安排拨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291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00万元、再就业资金25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33万元、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资金145万元,并安排资金支持市惠民医院建设、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的通知》,2005年,市财政安排56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安排237万元资金用于支持莲都区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建设。此外,市级财政在现有财政体制对县(市)没有转移支付功能的情况下,从本级财力中安排362万元资金(2005年已到位181.5万元)补助全市724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安排426万元资金用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安排1200万元资金(2005年已到位600万元)用于滩坑库区移民建房补助,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在保障重点支出的同时,努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如从4月份开始,市直对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个人收入发放实行统筹调节,对个人月均收入排名前10位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单位,按发放总额的20%征缴统筹调节金,规范个人收入发放行为。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监管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市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预算编制,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部门预算的刚性,并积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期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项目的认定、绩效评价单位和委托单位的选择、评价内容的确定,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在全市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基础上,莲都区、青田县、景宁县还结合当地实际,相继推行了乡镇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改革,三个县(区)共对19个镇、54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实行“乡财县管”模式;至2005年底,市直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的单位已有139个,市公安局、法院等16个单位实行了“集中支付,自主核算”办法。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充实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赴杭人员公务住宿实行定点采购管理,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52006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市直单位自行组织政府采购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总额38317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7107万元,其中市直政府采购总额7006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1733万元。继续推进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全额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支出统一列入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基本实现收支脱钩。制定《丽水市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基本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制度,规范基本建设财政资金管理。对市直13个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财务监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政府负债风险。积极探索资源性资产市场化运作,初步建立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机制,规范“非转经”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加强国资营运机构监管,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

在取得各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财政税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因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制约,以及投资趋缓,给财政增收带来一定的难度;财政支出刚性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税源结构、税收收入结构、政府财力结构、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06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公共财政建设目标,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税收收入结构、政府财力结构、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为深入实施 “三市并举”战略,扎实推进“平安丽水”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关要求,全市及市级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全市地方财政预算

2006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220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工商税收收入16437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21770万元,比上年增长6.8%;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4800万元,比上年增长5.5%;专项收入7560万元,比上年增长11.4%

全市财政支出汇总预算384400万元,比上年增长7.0%。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企业挖潜改造支出10200万元,与上年持平;支农支出25030万元,比上年增长7.0%;教育支出98840万元,比上年增长7.3%;科技支出11150万元,比上年增长7.6%;医疗卫生支出20300万元,比上年增长7.5%;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19150 万元,比上年增长6.5%;行政管理费支出79900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公检法司支出36900万元,比上年增长5.6%;预备费8000万元。

市级地方财政预算

拟安排2006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6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工商税收收入50210 万元,比上年增长11.6%;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7550万元,比上年增长5.5%;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6980万元,比上年增长3.9%;专项收入1920万元,比上年增长13.8%

根据年度预算收入安排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06年市级财政可用资金为103000万元(其中动用其他资金3500万元),拟安排市级财政支出预算10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2%,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企业挖潜改造支出 1700万元,与上年持平;支农支出7160万元,比上年增长7.2%;教育支出20750万元,比上年增长7.2%;科技支出3780万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310 万元,比上年增长7.5%;医疗卫生支出5910万元,比上年增长6.9%;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6350万元,比上年增长5.3%;行政管理费支出20300万元,比上年下降5.7%;公检法司支出11800万元,比上年增长2.8%;预备费2400万元。

三、2006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平安丽水”建设的一年。今年,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行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各项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要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和预测,不断增强收入分析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行税收精细化管理。通过健全征管制度,创新征管方式,完善征管网络,加强税源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和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在加强各主体税种和各主要行业税收征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等地方小税种的征管,努力提高各小税种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优化税收收入结构。高度重视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资源性收入的征管,强化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不断优化政府财力结构。

(二)强化财税政策导向,积极推进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提升。深入贯彻“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围绕“壮农业、强工业、快三产”这一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好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千库保安”工程、“乡村康庄”工程等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加大对改善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农民素质培训等资金的落实;继续安排资金补助部分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继续支持滩坑库区移民工作。积极落实扶持二、三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着力扶持二、三产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努力培植壮大地方财源。积极落实兑现工业发展资金、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等,加大对工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好现有的扶持旅游商贸业发展的政策,推动传统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决定》,从200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1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文化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项目,切实提升区域文化和经济的竞争力;继续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的通知》,积极支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建设,切实改变农村教育面貌。

(三)坚持改革创新,逐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逐步细化和完善预算编制,增强部门预算刚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继续抓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前期工作;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依法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深化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基本建设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和检查,切实提高基本建设预算编制水平;逐步扩大市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直接拨付试点范围;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制,提高政府性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增强风险意识,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收费和基金审批制度、公示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彩票市场管理。在全市全面推行社保费“五费合征”征管改革,完善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确保各项社保费平稳增长;试编社会保障预算,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新会计制度,继续开展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整顿会计秩序。

(四)优化资金资产配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树立公共财政理念,按照建设“平安丽水”的要求,加强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结构分析,提高存量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一般性财政支出,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重点支出的投入。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市场化配置,抓好入驻行政中心、自建大楼和调剂腾空单位存量资产盘活方案的落实,优化盘活政府资源和存量资产,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决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而努力奋斗!

 

 

 

 

 

 

 

 

 

 

 

 

 

丽水市2005年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一)

 

 

 

 

    单位:万元

    

2005       执行数

2005       预算数

2004      执行数

比上年       

完成

预算

一、地方财政收入小计

200081

185535

168901

18.5%

107.8%

(一)工商税收收入

147984

135510

121893

21.4%

109.2%

1、增值税(25%

31565

29950

26270

20.2%

105.4%

2、营业税

60071

57790

53018

13.3%

103.9%

3、企业所得税(40%

17531

15620

14072

24.6%

112.2%

4、个人所得税(40%

15216

13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