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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6月申报纳税期顺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2 17:44: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端午节休假的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2008年6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3日。

 

    特此函告。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

200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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