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位于丽水市丽阳街568号,为同一个党组,合署办公。目前,共有内设处室及下属机构30个,其中机关内设机构20个,地税基层单位3个,事业单位7个。2006年底,全局共有行政人员194人。 多年来,丽水市财政地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探索中发展、改革中前进,1995年以来,已连续12年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全市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财政总支出保持两位数的增幅,有力推动了丽水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市财政总收入从1994年的3.73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43.20亿元,年均增长22.64%;地方财政收入从1994年的1.85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24.94亿元,年均增长24.21%;财政总支出从1994年的6.04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55.30亿元,年均增长20.27%。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收入从机构分设之初(1997年)的2.75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0.41亿元,年均增长22.17%。
近几年来,我市财政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围绕建立落实“三个三”工作措施的长效机制,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不断深化改革、创新进取,较好地实现了各项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和收支结构的优化,确保了财政收支平衡,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丽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几年来,市财政局、地税局还先后荣获了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单位、市级优质服务先进“窗口”行业和单位、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等称号。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丽水财税人必将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促进丽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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