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缴纳的方式:
1.转帐缴税。由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填开《税收通用缴款书》,办理《税收通用缴款书》签收手续后交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到其开户银行划解税款的一种缴税方式。
2.预储帐户缴税(银税一体化管理)。纳税人在主管地税机关指定银行开设税款预储帐户或其他存款帐户,按期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主管地税机关通知银行直接划解税款。其程序是:a) 查询余额。已实现银税联网的,主管地税机关在受理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后,查询预储税款帐户可支付额。 b) 若纳税人预储帐户存款余额小于所申报税款的,当即告之纳税人,令其补足存款,暂不填开税票。c) 纳税人预储帐户存款余额大于应缴税款的,主管地税机关划解税款后填开《税收通用缴款书》。
3.现金缴税。纳税人用现金缴纳税款,分税务机关自收现金和纳税人通过银行解缴。 纳税人通过银行解缴,即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填开现金缴款单,交纳税人,由纳税人到银行缴纳现金,主管地税机关凭银行已收讫的现金缴款单,填开税收缴款书。
4 委托代征。代征单位按照委托机关的代征范围和要求,向纳税人征收零散税款的方式。其程序是: a) 代征单位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名义向有关纳税人收取税款后,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或《税收定额完税证》。b) 若委托代征协议规定由代征单位自行汇缴税款的,代征单位在规定限期限额内填开《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或《税收通用缴款书》划解税款,并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票款结报手续。c) 委托代征协议规定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汇总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办理票款结报手续,及时填制《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或《税收通用缴款书》向国库经收处划解税款。
5 委托银行扣款。主管税务机关委托银行收取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应缴税款。其程序: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产生双定清册、社保基金应征清册、查补等应征数)后,由专人将应缴税款清单(纸质或电子数据文件)传送给委托收款银行。b) 委托收款银行根据应缴税款清单提供的预算科目、级次和金额在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指定的账户中扣划税款,扣款成功后,主管税务机关或扣款银行填开《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或《税收通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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