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丽水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定点印刷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4 16: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2021-2022年度丽水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定点印刷服务联合采购已委托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完成,现将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实行定点印刷政府采购业务范围

(一)出版物:包含且不限于报纸、期刊、书籍等。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除外。

(二)其他印刷品:包含且不限于文件、信封、信笺、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打印、复印除外。

涉密资料不属于本次定点印刷的管理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期限

自本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丽水市财政局可视执行情况酌情延长服务期限。

三、其他事项

1.预算单位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定点服务)—印刷实施采购,但本通知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进行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进行竞价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3.协议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对定点印刷企业进行增补。

附件:1.2021-2022年丽水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企业名单 2.2021-2022年丽水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企业服务协议价格



丽水市财政局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2021-2022年丽水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企业服务协议价格.xlsx

附件1:2021-2022年丽水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服务企业名单.xlsx